3月28日,中国足协发布关于聘请足球社会监督员的通告。监督员将受邀听取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足球重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足球职业联赛、青少年比赛、裁判员选派等活动的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足球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足球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足球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足球协会拟面向全国公开聘请足球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请范围
面向全国新闻媒体、球迷组织聘请监督员若干名;面向足球职业联赛赛区所在城市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代表、人大和政协代表若干名作为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中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足球事业,关心足球运动发展。具备一定的足球知识或行政管理经验,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具有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四)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受邀听取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足球重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足球职业联赛、青少年比赛、裁判员选派等活动的监督工作。
(二)开展足球工作调研,收集社会各界对足球发展的意见,向中国足球协会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对足球行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向中国足球协会报告监督情况。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四)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