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火两重天的板凳待遇
今天看了两场球,尼克斯对阵步行者和勇士对阵爵士,从中可以看出两大主流教练的不同执教思路和爱好。
最为明显的就是尼克斯在第三节领先30分的情况下,差不多还剩6分钟的时候。步行者已经换上板凳球员的情况下,尼克斯的主力阵容一直打到还剩2分多钟才换人,而且哈特是打完整个第三节的,球队大佬也干了9分多钟。
锡伯杜的用人习惯就是将主力用到废为止。季后赛经常让哈特及迪文干完48分钟,对于执念深重的锡伯杜而言,这些都属于常规操作。
另外一个特别喜欢用替补球员的就是科尔,今天板凳之王希尔德第一节砍下8分。上场时间也超过6分钟,按如此打法和进攻效率(上一场砍了22分),希尔德争夺一下最佳第六人应该是问题不大。
问题是,来了勇士后,这个三分投手有足够上场时间,而且非常多不错的出手机会,按照不少球迷的说法,希尔德根本就是为勇士的阵容而生的。本来在过去5年之中,希尔德的三分数量仅仅落后于库里,属于联盟第二。
如今到了勇士体系,不光得到重用,还迅速融入勇士的体系,如此干法,分分钟会超越库里啊。一个板凳球员,硬生生打出了主角光环啊。
那么,尼克斯一干根本无法得到上场时间的替补们,天天在做着饮水机管理员的绝望之中,看着勇士一干替补在球队中发挥极大作用,个人数据噌噌往上涨,身价也不断打出来。内心是怎样的感受呢?生不逢时?还是遇人不淑?
我想更多的想法就是遇人不淑吧。天知道怎么要被交易到尼克斯做板凳呢?压根就是完全的绝望啊,就连垃圾时间都不让上场,哪里来涨数据,更不要说涨球了。
主角光环的希尔德在上半场结束的时候,已经砍下24分了。就是这么猛这么火热的手感。勇士的可怕之处就是这样,除了希尔德,鲁尼波姐等都有斩获,一帮板凳直接把爵士打得无所适从。
把主力当生产队的驴使用的坏处
按照球迷的说法,锡伯杜喜欢将首发当成生产队的驴来用。毫无疑问,目前尼克斯的首发阵容在整个联盟来说都是顶级的存在,唐斯大桥哈特及阿奴诺比布伦森,个个拿出来都是顶尖的高手,目前而言,化学反应也还不错。这个阵容和凯尔特人的首发阵容是可以匹配的。
但按照锡伯杜的用法,最终在季后赛时无法战胜凯尔特人,很简单,从常规赛开始,你就弃用了板凳球员,无法给予板凳们足够的上场时间,这些板凳本来就羸弱,还得不到正常的上场时间。
打过球的人都知道,手感和球商都是需要在比赛之中去锻炼和提升的,无法在获得足够的球员,就算你有足够的能力和天赋,由于得不到磨练和提升,在高端局到来的时候,无法打出自己的水平。更深层次的问题就是,每一个球员在场上去拼搏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自我的提升从而带来良好的经济收益,球队和球员的合同都是建立在数据的基础上的。
在锡伯杜的手下打球,数据必然是锐减的,也就是说在尼克斯打替补,慢慢地就会将自己的自信和数据都消磨掉。那么试问一下锡伯杜大教练,你在需要用人的时候,你能够信任一个信心和数据都无比平庸的球员吗?更为关键的是,当你常年坐在板凳席上做一个全天候的饮水机管理员,作为一个有能力和有追求的球员的最大愿望是不是想办法离开这支令人无语的球队,这样,球员的归属感何来?
再回看一下科尔教练的手下兵马,目前来说勇士的首发阵容并不是多高手的,但为啥勇士可以季前赛全胜,今天大概率也拿下爵士,常规赛两连胜。他的根本就是一个:全民皆兵。
上赛季机会已经弃用的鲁尼,通过减肥和中投的训练。状态回勇,两场比赛都可以做一个非常合格的替补,至于佩顿二世、希尔德、梅尔顿、李凯尔、波姐这些替补,只要一上场,都表现出非常强烈的求胜欲望,无非就是为了回报科尔的知遇之恩。
另外,在替补随时都有机会上场表现自己的团队中,这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无疑是更好的。在比较好的团队氛围之下,大家打球也更加舒服和无私。
在球场上,团队氛围和无私才是胜利之本啊。人人大局为重,对个人数据就会看淡。这种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因素,往往可以带来意想不到的胜利。
22年勇士和凯尔特人在总决赛对碰,从纸面实力来看,绿凯的实力要强很多,但最终获得胜利的却是勇士,为何?团队篮球更为成功而已。
科尔由于平时最喜欢不断演练不同阵容,因此很多板凳在勇士都可以得到不错的锻炼机会。整支球队上下一心,在关键时刻需要大家挺住的时候,勇士必须是更为强硬的一方。
而作为球队老大的库里在22年季后赛的出色表现,无疑是最为重要的成功原因之一。
为何勇士在对待克莱的问题上,最终选择送走克莱汤普森呢,因为克莱不愿意打替补,但状态已经无法匹配首发的需求了。
克莱不愿意打替补就会严重影响勇士的更衣室气氛,这点是科尔绝对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勇士为了球队氛围,愿意放弃这位4冠的功臣,从而围绕库里建造一个极具凝聚力的平民队伍。只要威金斯的状态可以保持住的话,那么勇士势必成为一股不可忽略的争冠力量。
综上所述,就可以看出,将首发当生产队的驴使用可以带来短期的战绩保证,但对球队的团结是一种不可逆的伤害。另外,过度使用主力阵容,也会带来不少的伤病风险。总体而言,如此打法是不具长远优点的打法。
起码,我是绝对不赞同这种打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