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职业生涯早期的德里克·罗斯,对球迷们而言无异于一种甜蜜的苦痛。新秀年,他毫无悬念地荣膺最佳新秀。拿到了120张头号选票里的111张,他在对卫冕冠军凯尔特人的季后赛首战里拿下36分11助攻,那场比赛值得每个球迷下载下来一看再看,无论你是否是罗斯的球迷;第二年,他成为了公牛自1998年迈克尔·乔丹退役之后的第一位全明星球员;第三年,他成了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第四年,他带着之后将与他的整个职业生涯纠缠不休的伤病,帮助公牛在一个缩水赛季里打出了50胜16负的全联盟最佳战绩。他是输给了巅峰的热火三巨头一次,但那时候他还年轻。大家有理由认为他是那个会在未来和詹姆斯在东部掰掰手腕的超级新人,他和他的公牛足以为逐渐变得无聊的东部联盟带来更多的史诗级季后赛对决。他生涯前几年的表现实在太好了,以至于NBA在2011年停摆后推出的针对超级新人的特例大合同会被称为“罗斯条款”——事实上第一个拿到罗斯条款的人是杜兰特。如果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罗斯,那我相信这个条款会被命名为“杜兰特条款”。是的,现在说起来可能有点不可思议,但在罗斯23岁的时候,确实有很多人相信他是不逊于杜兰特的球员。
他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英雄。传奇播音员汤米·爱德华兹从1976年就担任公牛的主场解说,他介绍球员入场时都会介绍球员们来自哪里。迈克尔·乔丹,来自北卡罗莱纳大学。斯科蒂·皮蓬,来自中阿肯色大学。但罗斯他不会介绍是来自孟菲斯大学。他只会说一句——“来自芝加哥(From Chicago)。”罗斯生于芝加哥,长于芝加哥。当他作为本地人成为公牛的状元秀,成为联盟里的超级新人,他得到了堪比乔丹的热爱。竞技体育需要故事,血统就是一种故事。这代表一种期望,也是一种特权。人们相信他能承受这种热爱的实力,因为他真的凭借惊人的运动能力和坚韧的性格在NBA掀起了一场红色风暴。MVP时代的罗斯,是速度、篮球智商、球感和无畏精神的完美结合。罗斯的比赛极具观赏性,但这不是没有代价的。在他每一次急停急起的突破、大幅度高频次的变向、和内线球员激烈的对抗以及失去平衡的落地中,你都能看到他的身体付出的代价。他将篮球变成了对身体的超自然运用,每一个动作都在挑战肌肉和韧带的极限。罗斯总能像尖刀一样划破对手的防守,用超人般的弹跳无视防守球员完成进攻。在他的带领下,有很多人真的愿意相信,这支由罗斯、乔金·诺阿、鲁尔·邓和卡洛斯·布泽尔组成的公牛队总有一天会拿到NBA总冠军。只是那个时候,没人会想到这一切的代价竟如此昂贵。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迅速绽放的罗斯以更令人猝不及防的速度凋零了。左膝前十字韧带撕裂,右膝半月板撕裂,左膝半月板撕裂。左边的伤病带来了右边的伤病,下面的伤病跟着上面的伤病。伤退之后还是伤退,缺席之后还是缺席,在没完没了的复健之间夹杂了一些有失水准的赛季之后,他开始在这个联盟里四海为家。他后来还零星地打出过很多让人眼前一亮的比赛。2015年他带着伤痕累累的双腿依然对詹姆斯领军的克利夫兰骑士拿下过背靠背30+,包括一场3分压哨绝杀;2018年在森林狼砍下的那场50分让无数观众热泪盈眶;从2019年到2021年他转了三支球队,身上的球衣颜色一直在变,不变的是年年都拿到了最佳第六人的选票,在2021年甚至排到了联盟第三名。即便他已经不是“那个”德里克·罗斯了,但他用自己的方式活在这个联盟里,不仅延续了自己的生涯,而且很好地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尊严对罗斯来说很重要。他是个老派的球员,有很多和30年前的NBA球员一样的地方。他只关心自己的家庭、自己所身处的球队和自己身边的队友。他在联盟里不怎么交朋友,也不怎么玩社交网络,很少在推特上和别的球员互动,从不私下招募别的球星,更不会为了关注度在采访时故作惊人之语。他没兴趣凹人设,也不想通过打篮球来提高自己的粉丝数量和全球知名度并从中获利。他只在乎自己身边的人过得好不好,对于在场外做一个伟大的球员兴致缺缺。但这并不意味着罗斯是个冷漠的人,恰恰相反,他是我见过最友善、最感性的NBA球员之一。阿迪达斯曾是《灌篮》的大甲方,购买过很多次罗斯的杂志封面、封面故事甚至特刊,我一直相信,罗斯在中国粉丝众多,和我们杂志多少有那么一点儿关系。也因为这个原因,我们这些《灌篮》的编辑可能是中国近距离接触罗斯最多的人群之一。当他2009年刚来的时候,他时常会显得有些内向,甚至害羞,这让见惯了拥有巨大ego范儿贼足球星的我们感到有些新鲜;2011年《灌篮》曾拍摄过一期罗斯的封面,我们买了700朵玫瑰,希望他能配合拍一张,当甲方、公关公司和罗斯的随行团队还对此颇有疑虑时,罗斯已经直接躺在了里面;后来他受伤了,下滑了,来得也更频繁了,但每次看到中国球迷在现场或者视频里表现出的热爱和长情时,罗斯总是会动容,也曾数次在现场落泪。很少有球星会像他那样主动要和在座的每一位媒体同行握手、拥抱,感谢每一位到场的球迷,对甲方和公关公司的要求全部尽力满足。这和他曾踏足山巅,又曾坠落深谷的经历或许有关,但我更愿意相信,他可能就是这样一个真诚而友善的人。即便命运对他并没有那么友善。我们这一代球迷里有很多人其实不是罗斯的粉丝,但他们都对罗斯抱有某种善意。这种善意很像上一代球迷对“便士”哈达威和格兰特·希尔的感情。人们在他们身上曾经看到过某种可能性,但当命运的车轮碾过,最后只留下一句“天妒英才”。但罗斯不满足于这种评价。他就这样满身疮痍地和命运和伤病搏斗了12年,直到耗尽最后一滴油。他没赢下这场搏斗,但命运也没有。从全美瞩目的大学明星到NBA状元秀,再到NBA全明星和史上最年轻的MVP。遭遇毁灭性的伤病之后急转直下,变成低效的首发和被边缘化的头牌明星,森林狼和活塞时期他是最佳第六人候选人,再到尼克斯变成普通的替补后卫甚至开始为一个轮换角色而战,在上赛季,他接受了成为一名不怎么上场打球的老将导师。然后在昨天,他终于决定结束这一切。坦白说,我们曾以为这一天会更早到来。人们早就接受了所以真的到了他宣布的这一天,人们也不再显得那么惋惜,甚至还有点为他高兴。那个大家记忆里飞天遁地、往来无拘的罗斯可能在他23岁的时候就死去了。如果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那玫瑰的盛开和凋谢完全符合这个定义。但他依然以自己的方式在这个联盟里打到了35岁,并且肉眼可见地,从中获得了一些难得的乐趣。正如罗曼·罗兰说的那样,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相对于他极高的起点,罗斯的球员生涯未必有多么伟大和成功,但他无疑为之付出了自己可以付出的一切,向所有人讲述了一个最对得起自己的故事。再见了,最后一朵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