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叫做英雄,
英雄,始终是不从众的,
必定背负着某种包裹,
并从困难的步伐中照见暗藏的勇气。
你好,答案!
做别人眼中的自己易,
做自己心中的英雄难。
阿伦-艾弗森
一个充满争议的名字,
NBA唯一的“answer.”
刚进联盟的目标就是挑战“篮球之神”,自打单挑乔丹得手,甩出那句:“我不需要尊重任何人”,便给自己贴上了羁傲不逊、叛逆自大、我行我素的标签。183的身高、单薄的身板、一身的标记、悄然切换的地垄沟发型、肥大宽松的嘻哈装扮,成为当时那个被钢筋水泥构筑的联盟里最特别的球员,一个彻头彻尾的另类。
永远不会向任何对手屈服,不向失败、伤痛妥协,背着10多处伤上场拼命,即使流血也自己吞下去,这股韧劲儿,也在很多球迷的心中留下了很深刻的烙印。他总能为大家上演奇迹,每一场比赛他都竭尽全力,不管落后多少分他都不会放弃,带领球队实现逆转、反超、绝杀的时刻,将落后变成领先,把失败改为成功。特别是,在2001年东部决赛的第四场比赛中,雄鹿后卫雷阿伦在最后的两分钟运球突入76人禁区时,左肘子打在艾弗森的嘴唇上,当时艾弗森满嘴是血,痛苦地倒在地板上辗转反侧。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艾弗森只在场边休息不到半分钟就要求上场,而裁判却因为其嘴角还有血拒绝让他入场,但艾弗森却迅速地把血舔干净,咽到肚子里,恶狠狠地冲着裁判来了一句:现在可以了吧? 当时的艾弗森还在用光亮的广告牌检查自己的嘴唇,这些举动,我想足以令很多人惊呆了,最终他依旧带伤攻下44分,以自己的一己之力将英雄神话演绎到极致。就像灌篮高手里樱木在背部受伤的时候站起来对教练说,你最巅峰的是什么时候,是你代表日本打比赛的时候吗?而我,就是现在啊。
出身贫穷卑微,但他说:“我可忍受其他人戴着有色眼镜看我。但自己绝不会受到影响,反而它可激励,反正有朝一日我要这些人再无话可说,我会因被人鄙视而更加努力,所以我会当场场比赛都是自己最后的一场,拼搏地全力以赴,只有经过挫折先能令我们活得更顽强。”艾弗森就是这样,如同镌刻的纹身那般“Only the strong survive!”,就是这么任性,休想把我的勇气侵蚀,只会让我更张扬!
他那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气质,不疯魔不成活。忠于自己、惊世骇俗的离经叛道,有时候甚至偏执到相比于篮球,宁可选择追随那些无条件地与主流作对的一面,注定要在坚硬如铁的尘世中碰壁,而就是他那特立独行的勇气、舍我其谁的霸道和目中无人的偏执所释放出来的能量,让我们情不自禁为之着迷。
当初的他,带给费城的激情和活力,深入骨髓,一点不比今天的威少差,也给我们留下许多美好的瞬间:晃倒乔丹,独战OK组合,跨过泰伦卢,单场夺得60分···甚至在他的职业生涯场均出战高达41.4分钟,多少个球员看到这个数字都会俯首称臣,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灵魂,能已不足六尺的身高,在这个弱肉强食的联盟顶端统治数年而屹立不倒让世人为之高呼呐喊。
如今的他,已然退役了。但我们还记得那个会把手放在自己的耳边,头微侧倾听全场球迷的呐喊,有着闪电般的速度,鬼魅般的脚步,清澈的目光里有着最为干净的篮球梦想,孤单地对抗世界,挑战联盟规则的独傲英雄。
人人都想成为英雄的梦想,只有不放弃,用血和汗去拼,用你随时可以使用的武器--勇气去闯,方能成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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